2007年1月27日 星期六

「網吧熱」!「熱病」?

前言

「網吧」在近年迅速發展,成為消費市場時尚的玩樂模式之一。多元化的媒體服務提供、低廉化的消費、全時間化的二十四小時式經營、加上配合多款中、英文網絡遊戲的大行其道,使到青少年玩家幾乎是夜以繼日,成群結隊地上網,進行冒險犯難及過關斬將的活動,在虛擬幻境中廢寢忘餐,樂在其中。香港亦跟隨台灣及南韓的步伐對線上遊戲熱烈投入,上線的人數每月大幅增加。「網吧」如雨後春筍出現於香港每一個角落,前景一片看好。不過隨著大量「網吧」的冒現,卻有很多的「網吧」經營者在利益掛帥的情況下,任由其無秩序地發展,甚至出現一些不法的勾當而影響我們下一代的青少年人。從搜集得來的新聞報章資料所得,因「網吧」消費活動而衍生出來的問題,卻有逐漸蔓延的趨勢。

色情平台?

其中一個廣泛運用網絡作為媒介而造成問題的是「色情資訊及交易」。各類性與色情的網頁早已造成家長照顧子女成長中的一個困擾。男女網上徵友、「ICQ玩Line」、甚至「一夜情」的交易,在網絡上可說是琳瑯滿目。遠自美國的「閣樓」和「花花公子」雜誌的網頁,或如日本、泰國、香港的成人網站,以及本地所設有色情成份的遊戲網站,上網者隨時可以進入瀏覽或以電子郵件即時聯絡。由於這種違法的色情交易非常省時省事,並且有其隱蔽性,以致網絡犯罪事件經常發生,甚至有不法的商人明目張膽地以「網吧」作為涉及色情交易的場所。近月,從報章上可看到一些緊隨潮流「另類網吧」成立,涉及有「上網女郎」陪客瀏覽色情網頁,甚至有色情交易的成份,使到在缺乏法例監管的情況下,「網吧」容易成為另一個的「犯罪溫床」。事實上,在大陸方面,亦同樣面對色情、暴力及賭博等等的問題,甚至視它們為「電子海洛英」的類別,於多年前開始已有全面及持續的整肅。

監管如空設

另外,由於光顧「網吧」沒有年齡上的限制,個別未成年的青少年人在光顧時,抽煙及飲酒的行為,都可以在沒有「網吧」持牌人依法執行下而隨意地進行。 除此之外,有涉及濫藥問題的「的士高」及「狂野派對」場所,隨著警方的不斷掃及監察,也使到濫藥人士轉移濫藥的地點成為必然。新興的「網吧」行業,由於營業時間大部份為二十四小時操作及其開設地點的隱敝性(有些是開設於大廈的高座),也容易成為濫藥場所的新貴,加上不同的群體的青少年人,不限任何年齡於「網吧」場所聚集,並且會在夜間進行消費活動,故此,在沒有任何監管的情況下,煙、酒及藥物濫用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是隨時成為一個可能發生的局面。

利益的影響

另一方面,從新聞報章聽到有關「網吧」涉及黑社會活動的消息屢見不鮮。過往深受青少年人歡迎的「卡拉O.K.」、「的士高」及「狂野派對」的消費市場的委縮,也使個別有經驗及組織的人士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將投資的資金轉移到新興的「網吧」市場分一杯羹,間接地,也造成很多在黑社會地區上利益均分的問題。其中,最常涉及的是收取保護的問題,特別是一些黑社會較活躍的地區,新興的「網吧」行業容易造成黑社會的「紅眼」而要求索取開業經營上的利益。同時,「網吧」通宵營業的特性,也間接造成很多習慣於夜間活動的黑社會朋黨,以「網吧」作為其中一個活動交誼的場所,使「網吧」易造就成為不良朋輩影響的聚集地。

鄰近地區的狀況

從參考大陸兩岸看到的「網吧」消費現象,也使我們明白到伴隨著「網吧消費市場」流行而在香港出現的一連串問題,也同樣及重覆地早已出現於台灣及大陸的社會中,也造成社會人士及地區政治團體的極大回響。大陸地區方面,早於九九年開始已實行重新登記及查封的一系列工作,使到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網吧」被淘汰;台灣方面,則於前年於台北通過的監管法例造成社會及行業上的很大衝擊及爭論。本地方面,「香港民政事務局」早於零一年已開始關注經營「網吧」所衍生的負面影響,而研究草擬法例作監管的工作還未有實質的落實。由於本地經營「網吧」的法例規管仍沒有建立,相對於同樣提供青年人娛樂的遊戲機中心,其經營人反受到法例<遊戲機中心條例>第435條的規管,使到「網吧」的消費活動及形式可在缺乏正確的監管之下而自行運作。因此,在缺乏法例監管的情況下,是容易成為犯罪及青少年問題私孕育溫床,對未成年青少年人的影響更是不容置疑。

危機湧現

作為青少年工作者,本會同工在不同渠道的分享及討論中,也對現行缺乏法例監管等問題上表示出莫大的關注。例如,個別傅媒雜誌對網吧提供「另類消費模式」的披露,及有同工觀察到地區上有「網吧」提供「上網女郎」陪同客人上網的特別服務等。我們亦從多份調查報告知悉大部分到「網吧」消遣的受訪者為末成年人士,早於零一年「民建聯」所做的調查報告(註一)中,其中一成三承認在「網吧」內瀏覽色情網站,百分之二則瀏覽賭博網站。另外,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於本年所做的問卷調查中,成功訪問近一千二百名使用「網吧」的青少年及中一至中五學生,藉以了解青少年使用電腦的現象、了解香港青少年「打機成癮」的嚴重性,其中參與「色情遊戲」的上癮比例最高,佔成癮人數的一成七,即每六個成癮受訪者中便有一個玩「色情遊戲」。其次為戰爭及賭博遊戲(註二)。

台北的情況

零二年一項比較香港及台北青少年流連「網吧」的習慣調查(註三)發現,六成以上有流連「網吧」的香港青少年,每日會在「網吧」逗留達三小時或以上,而他們六成來自十三至十五歲的初中學生,相對台北則以高中及大專為主:而其中兩成被防者表示,父母並不知道他們到「網吧」玩遊戲,情況較台北高出一倍。報告亦建議促請港府改善「網吧」環境的做法,建議立例管制「網吧」店內的空氣質素、人流及防火安全設施等,更要規定十八歲以下青少年,不能在午夜以後及上課時間到「網吧」流連,避免影響學業。

本地的情況

同樣地,零三年由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北區青少年外展社會工作隊所做的「北區青少年如何看網吧意見調查」(註四)中,成功訪問近七百名由六至二十四歲的青少年人,其中有89.3%曾在使用「網吧」的設施進行「上網遊戲」,而被訪者都傾向贊同的立例包括「必須在合格的消防設備」(94.6%)、「應設立非吸煙區」(72.6%)、「安裝過濾色情、暴力和賭博網站的軟件」(66.9%)及「不應有密封式板間裝置」(58.1%)。可見「網吧」消費活動所衍生出來的問題,不單止受到社會人士及政治團體等關注;同時,對於消費者本身來說,亦是一個迫在眉睫地要作出改善及解決的問題。無論如何, 雨後春筍的「網吧」消費現象及其所衍生的問題已造成對青少年人生活上的衝擊及影響。

業界自律

誠然,以上所表達出來的憂慮,未必會在新興的「網吧」行業盡數出現,很多有自律性的「網吧」公司都會在自我督察下,減少以上問題的發生,問題「網吧」只佔市場的一小部份。以香港第一家私大型「網吧」之一:「戰x高手」為例,對於青少年出入店裡有其自律的規定,不歡迎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人在晚上十一時以後還在店內消費,店門口立有顯示著的標示。另外「學生折扣」在晚上九時以後不再優惠。在店內也嚴禁色情資訊,加裝「色情鎖」及過濾成人漫畫,不讓消費者瀏覽色情網頁,店內也不供應成人漫畫,為避免鬧事也有保全人員常駐店內。另外,近年成立的「香港網絡媒體業協會」,共六十多家「網吧」成員,於早前便決定聯手拒絕採用一個名為《古惑仔》的遊戲軟件,認為該遊戲有教唆加入黑社會之嫌,意識不良,這便是一個業界自律的鮮明例子。由此,我們可以看到一些願意主動推行有效管理的「網吧」,願意為社會秩序主動設了一道圍籬,而「網吧「經營」者及工作人員有此共識時,相信上文曾提及的犯罪及青少年問題也會減少滋長的空間,「網吧」在社會人士心目中的形象會是更健康及正面。

建議

既然社區人士及團體、經營者、甚至於消費者本身都有要求對「網吧」進行更有效的規管及改善,立法規管的實施便更刻不容緩。按本地現行規定,有意經營「網吧」的人士,只需向商業登記署辦理商業登記,而毋須另行申領牌照。現行制度對「網吧」只進行最低限度的管制,但要進一步規管網吧經營,此制度便顯得十分不足。事實上,要有效規管「網吧」經營,第一步必須推行申領牌照制度。「網吧」必須在下列三個基本範圍內,符合有關條件,才可申領經營牌照。(一) 安全規定:除了現行的消防安全條例、建築物條例等,政府有需要為「網吧」訂立一套基本的設施及空間配置規格。例如「網吧」面積與電腦數目的比例、顧客與顧客座位間面積、走火通路闊度等;(二)電腦遊戲軟件審查:由網吧經營者提供的電腦遊戲,不論是以影帶、電腦磁碟、電腦光碟或任何其他形式,均需按照現行《遊戲機中心條例》,將它們送交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預先審批。(三)過濾軟件裝置:所有「網吧」的電腦必須安裝過濾軟件。同時,這些過濾軟件必須定期更新,以確保青少年在網上免受不良資訊影響。當然,為確保「網吧」遵守以上有關規定,建議政府必須訂立一套巡查制度,並給予有關部門適當的權力,對「網吧」進行定期檢查。

總結

總括來說,「網吧」亳無置疑地可給與青少年人有一個發洩精力及創造力的空間,更可以有效地運用其「資訊教育及分享」的潛力,提倡不分年齡階層的學習氣氛,促進兩代甚至三代共同學習等有利建立親子關係的途徑,使到「資訊運用」更能普及化及深入各階層人士的生活當中,繼而令到「社區網絡化」的發展成為可能。故此,正如上文所提及,如政府能因應現存「網吧」經營上的漏洞及問題,通過立法而有完善的法例監管,加速「網吧」經營者作出有效的管理,「網吧」對青少年人的負面影響將會減少,而「網吧」的這個消費現象將導入其正面的發展。

參考資料:

註一:「網吧消費模式及意見調查」。15/12/2001,民建聯。
註二:「青少年使用電腦現象調查」。4/2005,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註三:「兩成父母不知道子女行蹤」,港少年迷「網吧」較台嚴重。30/1/2002,香港小童群益會,星島日報。
註四:「北區青少年如何看網吧意見調查」,2003,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北區青少年外展社會工作隊

沒有留言: